转发:关于开展2014年硕士生导师遴选工作的通知
学位办〔2014〕8号
关于开展2014年硕士生导师遴选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改善研究生导师队伍结构,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决定开展2014年度硕士研究生导师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硕士研究生导师条件
按照《安徽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条例(修订)》(校政〔2008〕68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硕士研究生导师遴选程序及时间安排
1.在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并具备招生条件的学位点中,符合硕士研究生导师遴选条件的申请人填写《安徽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导师资格审批表》(可从研究生处网页学位下载中下载),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交有关单位核实。
2.所在学院将申请人名单及有关证明材料在本单位公示。
3.硕士点导师组对申请人是否符合硕士研究生导师条件和申请人成果与招收硕士研究生的方向匹配度进行严格初审,并加具评议意见。
4.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初审,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同意票超过全体委员半数者,视为同意推荐,并签署初审意见。
5.校学位办审核申请表及所附证明材料,提出审核意见。
6.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表决新增硕士研究生导师名单。
各学院根据本学院实际情况,对硕士研究生导师遴选工作具体时间进行安排,在11月25日前,将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通过的申请硕士研究生导师汇总表(可从研究生处网页学位下载中下载)、申报表及附件材料报校学位办, 并将《汇总表》电子文档发到yjsxwb@aust.edu.cn。(联系人:王志曲;联系电话:6633985)附件材料包括:主要证件复印件(身份证、学历学位证、职称证书复印件);论文代表作所发表的刊物首页、目录页及正文全文;其它论文和著作的目录页、首页和版权页复印件;有关获奖成果证明书;科研项目立项审批书。申报表及附件材料装订成一本。
三、注意事项
1.导师培训。各有关学院要高度重视导师的培训工作,尤其是对新任导师和外聘导师的培训工作,要根据实际情况,经常组织导师进行经验交流,提高导师培养指导研究生的能力。培训可按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形势、政策和制度、培养流程和注意事项以及经验交流等四个部分进行,导师培训计划及方案在本次上交导师选聘材料时一并上报。
2. 在遴选导师时,除对申请人的业务进行严格审核外,各学院还要对申请人的品德修养、科学道德、教书育人等方面进行认真考核。
3.为了有效推行双导师制,加强专业学位硕士点建设,鼓励学院在能够提供良好研究生培养条件的研究生工作站或培养基地中,选聘实践领域有丰富经验、并能切实履行导师职责者的专业学位硕士生指导教师。
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