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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工程学院2015年辅导员聘任条件及岗位职责

发布日期:2015-07-07 阅读量:

一、聘任条件

1.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在思想上、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热爱教育事业和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品行端正,能以身作则、为人师表、清正廉洁,坚持原则,团结同志,顾全大局。

3.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组织管理能力和良好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熟悉大学生的思想和心理特征,掌握大学生教育和管理工作的一般规律、方法和基本知识,具有较扎实的科学文化知识和合理的知识结构,具备讲授职业规划、就业指导、形势与政策等课程的基本素质和技能。

4.具有健康的体魄和良好的心理素质,能适应学生管理和服务工作需要。

5.中共党员,学历符合学校及上级有关规定。

6.熟悉化学工程学院基本情况,能够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岗位职责

1.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确立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共同理想和坚定信念。积极引导学生不断追求更高的目标,使他们中的先进分子树立共产主义的远大理想,确立马克思主义的坚定信念;

2.帮助学生养成良好的道德品质,经常性地开展谈心活动,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心理品质和自尊、自爱、自律、自强的优良品格,增强学生克服困难、经受考验、承受挫折的能力,有针对性地帮助学生处理好学习成才、择业交友、健康生活等方面的具体问题,提高思想认识和精神境界;

3.了解和掌握学生思想政治状况,针对学生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及时进行教育和引导,化解矛盾冲突,参与处理有关突发事件,维护好校园安全和稳定;

4.落实好奖贷勤勉补等各项工作,着力做好对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的有关工作,组织好学生勤工助学,积极帮助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

5.认真做好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积极开展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为学生提供高效优质的就业指导和信息服务,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念,促进毕业生充分、高质量就业;积极开展创新创业教育,培养学生创新意识,指导学生开展创业实践;

6.以班级为基础,以学生为主体,发挥学生班集体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的组织力量,努力营造团结进取、积极向上、互帮互助、共同进步的班风学风;

7.组织、协调班主任、辅导员助理等工作骨干共同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在学生中间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 

8.指导学生党支部和班级两委会建设,做好学生骨干培养工作和大学生党员发展、教育工作,激发学生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9.主动承担形势与政策、就业指导、职业生涯规划等课程教学工作;

10.积极开展工作研究,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每年度撰写1篇学生工作相关研究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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