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通知公告>>正文

化学工程学院全日制本科学生转专业考核遴选办法(试行)

发布日期:2018-03-06 阅读量:

化学工程学院全日制本科学生转专业考核遴选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充分体现教育以学生为本,更好地激发学生自主学习的积极性,为优秀学生提供更多的选择机会,依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21号)和校教务【201517号关于印发《安徽理工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转专业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转专业必须按照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进行,相关管理人员、辅导员与学生必须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与程序。

第三条 学院对转专业的年级和学生人数实行宏观控制,原则上只允许一年级学生申请转专业。

第二章  考核遴选办法

第四条 第二学期第一周,符合《安徽理工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转专业实施办法(试行)》的第六条且无第七条所列情况,可自主选择专业一次。填写《安徽理工大学优秀新生转专业申请表》(一式两份),交至学院。

第五条 学院根据办学条件和专业发展规划,依照一般不少于专业学生人数10%的比例接收跨学院转专业学生原则,制定并上报拟接收的转专业计划,计划人数由学校审核后公布。

第六条 转专业条件执行《安徽理工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转专业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的转专业条件。

第七条 外院转入学生录取,按照第一学期平均学分绩点从高分至低分录取转入的外院学生。如录取人数达到计划录取人数,录取学生如有绩点相同安排面试,择优录取。

第八条 院内转专业条件原则上执行第六条,本院转入和外院转入同一专业学生一同按绩点排序择优录取。

第九条 学院对申请转专业学生的材料进行审核、学院网上公示,并将公示的审核结果报送教务处。

化学工程学院

201633


附件1

安徽理工大学学院接受转专业学生分专业计划表

学院

化学工程学院

分专业计划人数

转入专业

接收人数

弹药工程与爆炸技术

74

化学工程与工艺

37

制药工程

37

应用化学

37

特种能源技术工程

37

能源化学工程

37









院长签名


教务处处长

审查意见


校长意见




上一条:化学工程学院2017年度教职工考核结果公示
下一条:化工学院弹药系崇礼南楼爆炸物品库房防雷装置及部分实验室防静电设施安装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