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工程学院全日制本科学生转专业考核遴选办法(试行)
化学工程学院全日制本科学生转专业考核遴选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充分体现教育以学生为本,更好地激发学生自主学习的积极性,为优秀学生提供更多的选择机会,依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和校教务【2015】17号关于印发《安徽理工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转专业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转专业必须按照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进行,相关管理人员、辅导员与学生必须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与程序。
第三条 学院对转专业的年级和学生人数实行宏观控制,原则上只允许一年级学生申请转专业。
第二章 考核遴选办法
第四条 第二学期第一周,符合《安徽理工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转专业实施办法(试行)》的第六条且无第七条所列情况,可自主选择专业一次。填写《安徽理工大学优秀新生转专业申请表》(一式两份),交至学院。
第五条 学院根据办学条件和专业发展规划,依照一般不少于专业学生人数10%的比例接收跨学院转专业学生原则,制定并上报拟接收的转专业计划,计划人数由学校审核后公布。
第六条 转专业条件执行《安徽理工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转专业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的转专业条件。
第七条 外院转入学生录取,按照第一学期平均学分绩点从高分至低分录取转入的外院学生。如录取人数达到计划录取人数,录取学生如有绩点相同安排面试,择优录取。
第八条 院内转专业条件原则上执行第六条,本院转入和外院转入同一专业学生一同按绩点排序择优录取。
第九条 学院对申请转专业学生的材料进行审核、学院网上公示,并将公示的审核结果报送教务处。
化学工程学院
2019年2月25日
安徽理工大学学院接受转专业学生分专业
计划表
学院 |
化学工程学院 |
||
分专业计划人数 |
转入专业 |
跨学院接收人数 |
院内拟接收人数 |
弹药工程与爆炸技术 |
25 |
15 |
|
化学工程与工艺 |
12 |
8 |
|
制药工程 |
4 |
4 |
|
应用化学 |
8 |
6 |
|
特种能源技术工程 |
4 |
4 |
|
能源化学工程 |
8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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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长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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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处长审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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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长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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