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通知公告>>正文

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发布日期:2020-05-16 阅读量:

安徽理工大学化学工程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为了做好化学工程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现根据学校《安徽理工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校政〔2020〕71 号)文件精神,按照国家和安徽省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总体要求,为切实做好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领导

成立化学工程学院2020级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施领导和监督,制定本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指导复试小组进行相应考核工作。按学科(专业)成立复试小组,负责具体实施面试和实践能力等考核。名单如下:

组 长:邢宏龙 王大贤

副组长:刘 锋

成 员:武成利、黄 晟、李寒旭、李洪伟、李广学、李 忠、张晓梅、汪 泉、王  斌、张  晔

秘 书:杨忠连


二、复试导师遴选培训

(一)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

按照学校复试防控专项工作方案,切实做好复试录取工作中导师面试小组等人员排查、场地管理、卫生消毒等的疫情防控工作。

(二)熟练使用远程面试系统。

学院按照网络远程复试要求,提前准备所需设备并调试;根据专业复试要求,选择使用平台的功能选项,提前组织平台操作人员和导师做好模拟演练,确保复试过程稳定顺畅。

(三)加强复试导师遴选培训。

学院发挥和规范导师在复试选拔中的作用,加强导师遴选和培训,强化保密意识、责任意识和法治意识,并提高导师运用新技术、新手段科学规范选拔人才的能力。


三、复试原则和办法

(一)复试分数线和复试差额

1. 复试分数线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教育部公布的《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划定。

(1)2020年学院各招生专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执行一区国家分数线

(2)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进入复试专业分数线,原则上按总分不低于一区国家分数线20分,单科不低于一区国家分数线5分。

(3)学院同一专业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划定相同的分数线;一志愿和调剂考生划定相同的分数线。

2. 实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全院原则上控制在不低于1:1.2,学院根据各学科专业特点及生源情况确定差额复试比例并提前公布。

3. 学校下达学院分专业招生计划,学院可根据实际调整,学校将根据招生录取情况,适时调整分学院、分专业招生计划。

(二)复试方式和复试时间

按照学校研究生招生主管部门的统一部署,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可操作的前提下,由学校领导小组综合研判确定复试方式和复试时间。接到我校复试通知的考生,需在学校研究生招生管理信息系统和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进行复试确认。考生按时提交有关材料并网上缴费(具体方式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上另行通知),完成心理测试后,参加学院组织的复试。

1. 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原则上采取网络远程复试方式进行。一志愿考生参加首轮复试,调剂考生参加第二轮复试(具体复试流程和要求另行通知)。

2. 学院一志愿考生复试日期定为5月19日;调剂复试工作暂定于5月20日启动,视疫情发展情况确定具体复试日期,6月30日之前结束。

3. 复试平台。我校网络远程复试使用学信网研究生招生远程面试系统平台。为确保网络远程复试顺利进行,还将采用腾讯会议作为备用平台,考生需提前准备相关软、硬件。为防止断电还应准备备用电源。

4. 设备配置。考生复试采用双机位。一是主机位,用于复试;需使用笔记本电脑或台式机配有外接高清摄像头、麦克风、音箱,可使用学信网app或者网页版。二是辅机位,用于监控复试环境;需使用手机或笔记本电脑或台式机或pad等平板设备(带有摄像头),且可以自由移动,必须使用学信网app。应确保网络信号良好且能满足复试要求,应具10~20M有线宽带、WIFI、4G/5G网络等两种以上网络条件。

5. 环境要求。要求相对安静、独立,光线明亮;考生周围不能有任何与复试内容相关的参考资料,房间内不得有其他人在场,不得手持手机进行考试。复试前需向考官360度旋转摄像头,展示周围环境,考官认可后方可开始面试,考(面)试过程中应根据考官指令及时调节辅机位。考生自行选择复试场所,但不得在研考机构或其他相关辅导机构提供的场所进行复试,一旦发现,取消复试资格。

(三)资格审查

考生在复试前须提供以下材料(扫描件或照片电子版):

(1)身份证(原件正反面);

(2)准考证(研招网下载PDF电子版);

(3)学生证(应届生提供);

(4)学历学位证书(往届生提供);

(5)学历学籍认证报告(研招网下载PDF电子版);

(6)大学期间成绩单(学校教务部门盖章);

(7)科研成果及获奖证明材料;

(8)《诚信复试承诺书》《政审表》(学校提供模板);

(9)《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提供);

(10)加分证明材料(符合教育部加分政策考生提供)。

考生将以上材料电子版按顺序合成为一个PDF文件,以“准考证号+姓名+享受加分政策”命名,根据学院通知要求按时提交至邮箱2920396249@qq.com,化学工程学院2020级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指定专人负责审查,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严格把关;以上材料原件入学时须提交查验。如确因疫情影响,无法及时提交学生证、成绩单等材料,须提前向学院说明情况,可允许考生参加复试,录取前补交

网络远程复试时,学院将会同技术平台提供方,运用“人脸识别”“人证识别”等技术,并通过综合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等措施,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严防复试“替考”。

未进行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一律不予复试,对弄虚作假者,取消其录取资格。录取入学后3个月内,按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

(四)调剂复试

调剂复试工作按照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管理规定确定的考生调剂基本条件和要求,以及学校确定公布的调剂工作办法开展。

1. 教育部规定考生调剂基本条件: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当相同。

2. 初试未考数学的考生原则上不可调入须考数学的学科专业(个别特殊情况复试阶段需加试数学);考英语二(数学二/三)的考生不可调入须考英语一(数学一/二)的学科专业。我校招生专业报考条件及考试科目,详见《安徽理工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招生专业目录》。

3. 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调剂可咨询学校研招办(0554-6668749)。

学院各招生专业的调剂缺额信息,将根据复试录取实际持续更新发布;所有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调剂,否则不能录取。

对申请学院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五)复试内容

复试包括开卷笔试和面试。专业笔试题目采用考官口头授题,外语测试采用试题库随机抽题,考生回答后在线提交的方式进行。推免生和往年申请保留入学资格的考生,已参加过复试的,不再参加本次复试。

1. 专业笔试

笔试分为复试科目和加试科目,均为开卷考试。

复试科目1门,满分100分,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考生根据报考专业从《有机化学》、《化工工艺学》、《爆炸材料学(含火工品设计原理和工业炸药)》3门课程中任选1门,一旦选定后,考试过程中不得更换其他复试科目。

同等学力加试科目2门,满分均为100分。加试内容不得与初试及专业课复试科目相同。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任一科目低于60分不予录取。

2. 外语测试

外语水平测试考生的听力、阅读、翻译、语言表达等方面的能力。外语水平测试总成绩100分,计入复试总成绩。

3. 综合面试

面试全程录音录像,考生须始终保持在视频画面内。

综合面试按学校统一规范要求,按照“三随机”原则,复试开始前,学院以抽签方式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及分组,面试时考生随机抽取试题,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内容包括:外文自我介绍、英文科技文献阅读与翻译、专业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及科研实践能力等。

学院随机确定面试导师分组人员,每个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均应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小组成员现场独立评分,面试情况进行书面记录,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等要交招生单位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综合面试满分100分,计入复试总成绩。

(六)复试组织方式

1. 化学工程学院于5月18日前完成复试监巡考、面试组等成员培训工作。并调试相关设备、软件和网络等设施。

2. 一志愿考生将前述资格审查材料电子版按顺序合成为一个PDF文件,以“准考证号+姓名+享受加分政策”命名;考生完成心理测试的记录和复试费用缴纳记录应采用截屏等方式以“准考证号+姓名+(缴费/心理测试)记录”命名;上述材料于5月17日前同时提交至邮箱2920396249@qq.com。

因疫情防控影响造成材料不能及时提供的材料,考生应同时补充书面承诺保证在录取前补交,承诺书扫描件一并提交至邮箱2920396249@qq.com。

3. 5月18日前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刘锋、杨忠连负责对一志愿考生复试资格材料进行审查。

4. 5月19日使用学信网研究生招生远程面试系统平台进行一志愿考生复试,复试地点分别为崇礼南楼101、104房间。具体流程如下:

(1)复试小组成员按分组提前30分钟进入指定考场房间,确认监控、投影等设施工作正常后集体进入远程面试系统平台,考生进入平台按指定序号候考等待;

(2)复试秘书连线邀请面试考生进入考场,并要求考生摆放好双机位准备复试;

(3)考生出示身份证和准考证等能够证明复试身份的材料;

(4)复试小组提出笔试题目,要求考生记录,同时要求记录随机码(一生一码)以防止考卷替换,考生作答完成后通过摄像头向复试小组展示答案,并拍照后发复试秘书。

(5)复试小组提出面试题目,要求考生作答。复试秘书应及时记录考生作答情况。

(6)考生完成复试后,退出考场;复试小组考官应在指定评分表中分别填写专业笔试成绩、外语测试成绩和综合面试成绩,需要加试科目的,要补充加试课程成绩。

(7)复试小组成绩填报完毕后不许更改,考场各项记录应按时交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归档、保存。

5. 调剂考生按上述步骤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体检、心理测试和复试交费

体检工作由学校在考生录取进校后统一组织进行(具体要求入学报到时另行通知),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按教育部《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明确的有关规定处理;心理测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复试费100元/人次。交费时间、方式另行通知,逾期不交费者视为主动放弃复试资格。

(八)复试成绩和考生总成绩

1. 复试成绩满分100分。包括复试专业笔试成绩、外语测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按3:3:4的权重计算。

2. 考生总成绩满分100分。按以下公式计算:

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0.7+复试总成绩×0.3

(九)录取

学院于每复试批次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上报并公布复试结果,各专业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同时确定拟录取类别;报送《复试情况表》、《复试和拟录取情况汇总表》等材料。

学院按照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开展录取工作,拟录取人数不得超过下达的招生计划。分别确定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

各专业(领域)按照总成绩排序,第一志愿和校外调剂考生分列,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总成绩相同的按初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综合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加试科目考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疫情防控措施

按照分区分级、精准防控、错时错峰、防止聚集的要求,根据网络远程复试的特点和复试工作的有关要求,复试考生不进校、不聚集,减少人员流动;学院按专业成立面试小组,采取集中面试,按小组分配考场,考场面积可保证人员距离符合要求、提前进行场地消毒并开窗通风;所有人员进入校园时需按学校要求,扫描安康码、接受体温检测,进入考场前需洗手消毒、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面试时禁止无关人员进入考场;面试结束后,要对考场进行消毒处理。


五、过程监管机制

(一)实行责任制、责任追究制度和回避制度。

切实落实学院的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全权负责复试过程,解决复试录取过程中随时可能出现的问题,并及时通报有关情况。凡有直系亲属参加复试的人员,不得参加与复试及录取有关的工作。

(二)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

由校督查组负责根据复试安排,安排相关人员利用远程面试系统的技术手段,加强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坚决抵制和防止复试中的徇私舞弊行为,确保公平公正。校巡视组到导师面试小组网络复试现场巡视,加强监管,以确保复试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实行复议制度。

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或复试小组进行复议。

(四)加强政策宣传解读。

学院结合复试工作安排,综合运用各类媒体特别是新媒体,做好相关政策的宣传解读。及时、准确解读本学院复试工作实施细则的内容和相关要求,特别是复试时间、方式、流程等安排,让社会和考生充分知晓,确保考生复试组织工作顺畅有序。


六、命题及保密纪律

为做好研究生招生入学复试试题的保密工作,学院要求研究生招生入学考试复试试题命题小组的每一位成员承诺如下保密纪律

(一)凡有亲属报考本校研究生的人员不参加其亲属所报考专业各科试题的命题小组。

(二)命题小组成员不以任何方式暴露自己命题小组成员的身份和命题内容,研究生招生入学复试开考前不以任何方式泄露与试题相关的内容,不参与考生的考前辅导班或接待个别考生的咨询。

(三)命题小组成员不保留试题副本,完成命题后立即销毁与试题有关的草稿纸、电子文本(含计算机回收站内容)等材料,以防泄题。

(四)研究生招生入学复试试题及标准答案在开考前属国家秘密。对泄露或丢失试题的违纪行为,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五)严格审定试题及标准答案,并确保正确无误。

(六)命题小组组长对试题命题质量负责,凡由于试题命题质量原因使该科目考试出现问题而造成损失的,由命题小组组长承担责任。


七、咨询及申诉渠道

学院按教育部有关政策要求,对硕士研究生招生全过程、各环节的相关信息进行公开或公示,确保做到信息采集准确、公开程序规范、内容发布及时。

学校咨询、申诉及监督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54-6632915(纪委办)、0554-6668749(领导小组办公室)。

邮箱:jiwei@aust.edu.cn(纪委办);yjszb@aust.edu.cn (领导小组办公室)。

学院联系人:刘  锋  0554-6668772 杨忠连 0554-6668970

电子邮箱:hgky@aust.edu.cn




化学工程学院

2020年5月7日





上一条:安徽理工大学化学工程学院调剂公告1
下一条: 2020年5月6日党政联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