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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理工大学化工与爆破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日期:2024-03-28 阅读量:

根据《安徽理工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及相关文件精神,做好我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结合学校实际,制订本细则。

一、组织机构及职责

1.成立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徐泽绵、汪泉

副组长:曹秀军胡劲松

成员:张中标、王勇、杨忠连、杨萍、李洪伟、焦发存胡丽芳

秘书:胡丽芳(兼)

2.工作职责

制定本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协调复试工作、处理突发问题,对参与复试工作人员进行工作纪律、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标准等方面的培训,明确权力、责任和纪律,落实学校复试期间安全和出行要求,指导复试小组进行相应考核工作。

二、复试工作的原则

1.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

2.复试分数线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教育部公布的《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划定。实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20%,学校、学院逐级审核调剂考生报考资格,依据考生初试成绩,集体研究确定复试考生名单并在学校研招网、学院网站公布。

3.根据相关文件精神,一志愿和调剂考生采取线下复试

4.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在对考生德智体全面考察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考核。

5.按照考生综合成绩,上报拟录取考生名单。待学校审核后,依次推送拟录取通知。接到通知的考生必须规定时间内,在系统中点击同意接受录取,超过时限,将取消录取资格,依次顺延推送通知。

三、复试方式和复试时间

1.复试方式:采用线下现场复试。

2.复试时间:一志愿复试:2024年3月30日-4月3日;调剂复试:2024年4月10日-4月15日。

四、复试组织

考生报到

1.一志愿考生应于2024330日上午8:00-12:00到安徽理工大学崇礼楼(化工与爆破学院)四楼南415办公室报到,办理报到手续,进行资格审查,递交《安徽理工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政审表》和交验有关证件等,查询学院复试安排。

2.调剂考生务必在中国研招网“调剂系统”及时回复由学校研招办发送的复试通知。进入复试名单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在学校研究生招生网对外公布。

二)资格审查

接到我校复试通知的考生,需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进行复试确认。考生按时提交有关材料,参加学院统一组织的复试。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初试准考证;

3.《安徽理工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政审表》填写完整盖章、《安徽理工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阅读并签字

4.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应届生提供);

5.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往届生提供);

6.学籍学历在线认证报告(研招网下载PDF电子版);

7.大学期间成绩单(须有学校教务部门盖章);

8.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须出具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

9.近期免冠照片2张;

10.考生本人认为有必要的其它材料(如科研成果及获奖证明材料等);

11.《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提供);

12.加分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符合教育部加分政策考生提供)。

以上材料原件入学时须提交查验。未进行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一律不予复试,对弄虚作假者,取消其录取资格。录取入学后3个月内,按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则取消学籍。

三)调剂复试

调剂复试工作要严格按照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管理规定确定的考生调剂基本条件和要求,以及学校确定公布的调剂工作办法开展。所有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调剂服务系统”进行调剂,否则不能录取。

学院根据调剂考生的学业情况,综合考虑初试成绩及科目、报考学校及专业、本科专业、培养潜质等因素,确定调剂考生复试名单。对申请我院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学院坚持以质量为核心,依据教育部和省内相关要求,按照“专业相同或相近、统考科目相同”的基本原则,结合专业实际情况,制订并提前公布调剂办法。

考生调剂基本条件: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初试成绩须符合第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并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原则上,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

四)复试内容

复试考核内容包括英语听力及口语测试、专业笔试、综合面试、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考核等部分,由我院统一组织实施。考生笔试答卷、面试录像录音及各种复试材料,由学院妥善保存备查,保存期不少于6个月。

1.专业笔试

笔试分为复试科目和加试科目。复试科目1门,按各招生专业招生简章由考生从附表1课程中任选1门,一旦选定后,考试过程中不得更换其他复试科目,满分100分,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同等学力加试科目2门,满分均为100分。加试内容不得与初试及专业课复试科目相同。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任一科目低于60分不予录取。

附表1 化工与爆破学院2024级硕士研究生入学专业笔试复试科目

序号

专业

复试科目

1

化学工程(专业学位)

(085602)

化学工艺学 有机化学 爆炸材料学(含火工品设计原理、工业炸药)

2

化工安全

(0817J1)

化学工艺学 化工安全 爆炸材料学(含火工品设计原理、工业炸药)

3

化学工程与技术

(081700)

化学工艺学 有机化学 爆炸材料学(含火工品设计原理、工业炸药)

4

爆破理论与技术

(0814Z1)

爆炸材料学(含火工品设计原理、工业炸药)或工程爆破技术

5

力学

(080100)

爆炸材料学(含火工品设计原理、工业炸药)

一志愿考生专业知识笔试时间为2024330日下午14:30-16:00,地点在明理北楼110教室。专业知识和外语测试总成绩均为100分,计入复试总成绩。

2.外语测试

外语测试和综合面试同场次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英语表达和运用英语工具进行专业知识学习的能力。考生通过英语自我介绍测试考生外语表达能力,面试专家交流考核听力和表达能力,现场专业英语翻译考察学生的阅读、翻译能力外语水平测试总成绩100分,计入复试总成绩。

3.综合面试

综合面试按学校统一规范要求,按照“三随机”原则,复试开始前,学院要以抽签方式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及分组,面试时考生随机抽取试题,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学院随机确定面试导师分组人员,每个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均应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考察考生的政治态度、心理健康、语言表达、人文素养、组织和协作能力、观察分析能力、专业知识等方面,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面试情况要有书面记录,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等要交招生单位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综合面试满分100分,计入复试总成绩。

一志愿考生从331日上午8:20前到学院崇礼楼东102查看分组情况;8:30开始外语测试和综合面试考生面试全程录像录音。

4.复试流程

考生应保持手机、网络等通讯联系方式有效,关注复试时间、场次设置。

复试小组成员按分组提前10分钟进入指定考场房间,组长说明复试规则后,就坐等待考生入场

复试秘书组织面试考生抽签排序,邀请面试考生进入考场;

考生出示身份证和准考证等能够证明复试身份的材料;

考生进行外语测试和综合面试

考生完成复试后,退出考场;复试小组考官应在指定评分表中填写外语测试和综合面试成绩

复试小组成绩填报完毕后不许更改,考场各项记录应按时交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归档、保存。

5.其他内容

学院认为有必要时,可对相关考生再次复试。推免生和往年申请保留入学资格的考生,已按前述流程参加过复试的考生,可以不再参加本次复试。

6.体检、心理测试

体检工作由学校在考生录取进校后统一组织进行(具体要求入学报到时另行通知),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按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明确的有关规定处理。心理测试的具体形式和时间另行通知。

五、复试成绩和考生总成绩

1.复试成绩满分100分。包括复试专业笔试成绩、外语测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按3:3:4的权重计算。

2.考生总成绩满分100分。按以下公式计算:

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0.7+复试总成绩×0.3。

六、录取

学院于每复试批次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上报并公布复试结果,各专业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同时确定拟录取类别;报送《复试情况表》、《复试和拟录取情况汇总表》等材料。

学院按照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开展录取工作,拟录取人数不得超过下达的招生计划。分别确定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

各专业(领域)按照总成绩排序,第一志愿和调剂考生分列,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总成绩相同的按初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综合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同等学力加试科目考试成绩低于60分者;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或体检不合格者;资格审查未通过或提供虚假信息者。

七、咨询、申诉及监督联系电话

学院按教育部有关政策要求,对硕士研究生招生全过程、各环节的相关信息进行公开或公示,确保做到信息采集准确、公开程序规范、内容发布及时。

咨询电话:0554-6668970/6668485(化工与爆破学院)

申诉及监督联系电话:0554-6668749安徽理工大学研招办);0554-6668772(化工与爆破学院纪委)


八、本细则由化工与爆破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讨论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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