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超过最长学习年限的在职工程硕士研究生分流管理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超过最长学习年限的在职工程硕士研究生分流管理工作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关于进一步严 格规范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管理的若干意见》(学位〔2020〕 19 号)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培养管理的通知(教研司〔2019〕1 号)等文件要求,进一步规范研究生培养与学位授予管理,切实保障研究生教育质量,经学校研究,决定对已超过最长学习年限的在职工程硕士研究生开展分流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分流对象
本次分流对象均为 2015 年及以前入学、目前已超过国家及学校规定最长学习年限的在职工程硕士研究生。
二、分流方式与程序
(一)申请延期答辩
已修完培养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且仍在积极开展学位论文课题研究的在职工程硕士研究生,可向学院提交《安徽理工大学在职工程硕士学位论文延期答辩申请表》(附件 1),经导师同意、学院审核后,由学院于2026年3月20日前将名单及相关材料报送研究生院。获研究生院批准延期的学生,须于2026年11月30日前完成学位论文答辩与学位申请,逾期未完成的,按退学处理。
(二)申请终止学业
学生自愿终止学业的,须填写《安徽理工大学在职工程硕士研究生终止学业申请书》(附件 2),经学院审核后,于 2026 年 11 月 30 日前报送研究生院。
(三)作退学处理
对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位论文答辩与学位申请、亦未主动提出终止学业申请的学生,学院须于 2026 年 12 月 14至 15 日将名单在本单位网站公示,公示期 15 天。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将相关材料报送研究生院,经学校研究决定后终止其学业,取消其硕士学位申请资格。
化工与爆破学院
2026年3月13日
未毕业工程硕士名单一览表(2000-2015年)
序号 |
学号 |
姓名 |
专业领域 |
年份 |
1 |
2003G029 |
王文宗 |
化学工程 |
2003 |
2 |
2004G048 |
韦正世 |
化学工程 |
2004 |
3 |
2004G049 |
贺敏 |
化学工程 |
2004 |
4 |
2006G52 |
张香全 |
化学工程 |
2006 |
5 |
2006G53 |
张长胜 |
化学工程 |
2006 |
6 |
2006G61 |
张璞 |
化学工程 |
2006 |
7 |
2006G64 |
童灵 |
化学工程 |
2006 |
8 |
2011G109 |
阮传鹏 |
化学工程 |
2011 |
9 |
2013600064 |
李涛 |
化学工程 |
2013 |
10 |
2014600106 |
冯观平 |
化学工程 |
2014 |
11 |
2014600108 |
郑仁杰 |
化学工程 |
2014 |
12 |
2014600109 |
杨晓龙 |
化学工程 |
2014 |
13 |
2014600117 |
陆俊建 |
化学工程 |
2014 |
14 |
2014600118 |
郑粮 |
化学工程 |
2014 |
15 |
2014600122 |
刘成龙 |
化学工程 |
2014 |
16 |
2014600123 |
于洋 |
化学工程 |
2014 |
17 |
2014600126 |
王海芳 |
化学工程 |
2014 |
18 |
2014600127 |
靖峥 |
化学工程 |
2014 |
19 |
2014600128 |
王波 |
化学工程 |
2014 |
20 |
2015600122 |
谭永杰 |
化学工程 |
2015 |
21 |
2015600123 |
龚莉 |
化学工程 |
2015 |
22 |
2015600124 |
王兆辉 |
化学工程 |
2015 |
撰稿:苏洪
核稿:胡劲松
上一条:中共安徽理工大学化工与爆破学院委员会关于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下一条:化工与爆破学院2025级全日制本科学生转专业考核遴选办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