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与爆破学院关于评选2026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工作的通知
为做好化工与爆破学院2026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根据《关于开展2026年研究生学年总评及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校党政办〔2026〕198号)、《安徽理工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2024 年修订)》(校政〔2024〕163 号)文件精神,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化工与爆破学院成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制订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申请组织、初步评审,并接受学生对评审结果的申诉。评审委员会组成如下:
组长:刘 瑞、汪 泉
成员:刘 瑞、汪 泉、张中标、曹秀军、胡劲松、程扬帆、王 君、罗再刚、疏瑞文、杨 萍、李洪伟、杨忠连、王一双、胡丽芳、尹成杰、孔欣雨、朱旭武
秘书:尹成杰
二、申请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具有奉献精神和团结协作意识;
2.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专业技能精湛,发展潜力突出;
3.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身心健康,综合素质突出,社会责任感强,积极参与社会实践、公益活动;
4.学术型研究生应具有较强的科研创新能力,专业学位研究生应具有较强的专业实践能力。
三、评审程序
1.个人申请
学院公布评审实施细则,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向学院提出申请,如实填写《安徽理工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安徽理工大学研究生主要学术研究成果汇总表》,并提供发表论文的期刊或检索证明、专利授权证书原件、科技竞赛获奖证书原件,及其它需要提交的证明、证书原件。成果计算时限以进入化工与爆破学院研究生学习阶段起至学校下发当年度开展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通知日期为止。如有同学已获得国家奖学金,再次申请国家奖学金,则创新成果统计日期从上次学校下达评选国家奖学金通知日期之后起算。
所有申请材料及创新成果提交截止日期为2026年9月17日17:00。
2.学院初评(2026年9月24日前完成)
(1)创新成果认定阶段。
(2)学院评审委员会评审(2026 年 9 月 18 日)
通过答辩来考察申请人综合情况,其中包括发表的学术论文、授权的专利、学科竞赛获奖证书等成果,并给出综合考核成绩。根据成绩计算方法计算出总成绩,按总成绩进行择优推荐,确定拟推荐获奖名单。
(3)学院公示拟推荐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得者学生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2026年9月18日~9月24日)。
(4)拟推荐学生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于2026年9月24日前向校研究生院提交材料,由学校评审领导小组审定。
四、工作要求
1.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教育法规,杜绝弄虚作假。
2. 认真做好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宣传和评审工作,确保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研究生。
3. 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学生,可在学院公示阶段向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诉,学院依据评审委员会意见及时研究并给予答复。如学生对学院作出的答复仍存在异议,可在学校公示阶段向校评审领导小组提请裁决。
五、评审细则
详见附件《化工与爆破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定细则(化爆政〔2025〕51 号)》。
安徽理工大学化工与爆破学院
2026年9 月14日
附件:化工与爆破学院关于评选2026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工作的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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