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与爆破学院关于评选2024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工作的通知
为做好化工与爆破学院2024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根据《安徽理工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校政〔2021〕111号)、《关于开展 2024 年研究生学年总评及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校党政办〔2024〕226 号)等文件精神,现就相关评审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审委员会
化工与爆破学院成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制订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申请组织、初步评审,并接受学生对评审结果的申诉。评审委员会组成如下:
组长:徐泽绵、汪泉
成员:徐泽绵、汪泉、张中标、曹秀军、胡劲松、王君、李忠、程扬帆、疏瑞文、杨萍、李洪伟、杨忠连、焦发存、胡丽芳、夏宝亮、丁士祥、马大成
秘书:胡丽芳
二、奖励对象和标准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奖励对象为化学工程院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包括2024级新生)。2024年度学校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推荐指标不单独分配我院,学院仅作推荐;2024年度学校下达给我院的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指标为4名,推荐学校后采取等额评选方式。博士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3万元,硕士生每生每年2万元,一次性发放。
三、评选条件
依据《安徽理工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校政〔2021〕111号)规定的申请条件以及学院制定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细则,开展评选工作。基本条件如下: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具有奉献精神和团结协作意识;
(二)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专业技能精湛,发展潜力突出;
(三)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身心健康,综合素质突出,社会责任感强,积极参与社会实践、公益活动;
(四)学术型研究生应具有较强的科研创新能力,专业学位研究生应具有较强的专业实践能力;
(五)博士研究生申请国家奖学金,除符合(一)至(四)项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 在《安徽理工大学高质量学术期刊及学术会议目录》(A类)或《我国高质量科技期刊分级目录》(T1)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排名第一或第二(第二时导师排名第一,下同);
2. 获与研究内容相关的授权国际或国内发明专利1项,排名第一或第二;
3. 参加二类项目(排名前三);或获国家级奖励(有获奖证书);或获省部级奖励,其中一等奖前八名,二等奖前五名,三等奖前三名;可推荐各类国家科学技术成果奖的部门、行业协会设立的科学技术成果奖(含社会科学类奖)降低一个等级处理;
4. 出版与研究方向相关的学术专著1部,排名第一或第二;
5. 参加学科竞赛获省级一等奖,或获国家级奖励(不含其他单项奖、优胜奖、参赛奖等),排名第一;
6. 主持国家级创新训练计划项目,或主持国家级、省级自主创业基金项目,科技成果转化有重要成果,且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
(六)硕士研究生申请国家奖学金,除符合(一)至(四)项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 在《安徽理工大学高质量学术期刊及学术会议目录》或国内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学报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排名第一或第二(导师第一);
2. 获授权发明专利,排名第一或第二(导师第一);
3. 参加学科竞赛或体育竞赛获省级及以上奖励(排名第一);
4. 参加三类及以上科研项目(排名前三);或获省部级奖励,或取得的成果通过省科技厅组织的成果鉴定;
5. 出版学术著作(包括专著、译著)或规划教材等,个人撰写3万字及以上;
6. 主持省级创新创业项目已取得阶段性成果,或其它能证明本人具有显著科研能力或突出发展潜力的其他事项。
上述成果均需以安徽理工大学为署名单位,并提供原件(期刊、著作、批文、证书、合同、业绩、收录证明等)及复印件进行核查。
在研究生学习期间有违规违纪(受到学校或学院处分)、学位课补考者不得参加申请。超期学习者不得参加申请。
四、评审程序
1.个人申请
学院公布评审实施细则,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向学院提出申请,如实填写《安徽理工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安徽理工大学研究生主要学术研究成果统计表》,并提供发表论文的期刊或检索证明、专利授权证书原件、科技竞赛获奖证书原件,及其它需要提交的证明、证书原件。所有申请材料及创新成果提交截止日期为2024年9月17日17:00。
2.学院初评(2024年9月25日前完成)
(1)创新成果认定阶段。
(2)依据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分细则打分排序,从高分到低分筛选,若总分排序前3名涉及多人成绩并列时,按照创新成果积分高低排序,确定推荐学生名单。
(3)学院公示拟推荐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得者学生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2024年9月18日~9月24日)。
(4)拟推荐学生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于2024年9月25日前向校研究生院提交材料,由学校评审领导小组审定。
五、工作要求
1.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教育法规,杜绝弄虚作假。
2. 认真做好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宣传和评审工作,确保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研究生。
3. 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学生,可在学院公示阶段向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诉,学院依据评审委员会意见及时研究并给予答复。如学生对学院作出的答复仍存在异议,可在学校公示阶段向校评审领导小组提请裁决。
附:化工与爆破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细则
安徽理工大学化工与爆破学院
2024 年9 月13日
附件:
化工与爆破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细则
第一条 申请学生必须是安徽理工大学化工与爆破学院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不包括延期毕业的研究生、违规违纪的研究生、有补考记录的研究生。
第二条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主要奖励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团队协作能力强、发展潜力突出的研究生。
第三条 按照公共课程考试成绩(30%)及创新成果积分成绩(70%)计算申请者成绩,由高到低择优推荐。
(一)公共课程成绩评定方法
公共课程成绩折算为加权算术平均分后×30%汇入总成绩。公共基础课指所有同学均学习的课程,包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科技英语翻译、科技英语写作、数值分析、一级学科综合试验(专业综合实验)、科技方法论、学科专题前沿讲座。
(二)创新成果考核积分成绩评定方法
创新成果成绩评定方法以申报人员中最高积分获得者的积分为分母计算,也即,按(申报人的创新成果积分/申报人员中最高创新成果积分)×100×70%汇入总成绩。创新成果考核积分计算方法原则上执行《安徽理工大学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创新能力培养与成果考核规定(2021年修订)》(校政[2021]18号)的规定。具体见表1-4。
第四条 相关情况说明
(一)成果计算时限以进入化工与爆破学院研究生学习阶段起至学校下发当年度开展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通知日期为止,且须以安徽理工大学为第一作者单位为有效;
(二)学生所获成果必须与本人研究方向相关,创新成果支撑材料除提交复印件外必须提交原件备查。
(三)按上述方法得到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学校下达的指标数按排序由高到低等额推荐;若排序在指标数最后一位涉及多人成绩并列时,则由学院组织相关学生进行答辩,以确定拟推荐学生名单。
(四)如有同学已获得国家奖学金,再次申请国家奖学金,则创新成果统计日期从上次学校下达评选国家奖学金通知日期之后起算。
(五)本实施细则记分标准经化工与爆破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集体讨论通过,并由化工与爆破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解释。
表 1 论文分类及计分表
等级 |
论文收录数据库 |
计分 |
备注 |
一类 |
在《安徽理工大学高质量学术期刊及学术会议目录》A类期刊或《我国高质量科技期刊分级目录》(T1)期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 |
5分 |
①导师为第1作者、研究生第2作者可作为第1作者计分,但限计1篇; ② 发表ESI收录论文可再计入1分; ③发表多篇五类文章,按1篇计; ④论文均要求提供检索报告,已录用未检索,降一档次计算。 |
二类 |
在《安徽理工大学高质量学术期刊及学术会议目录》B类期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 |
4分 |
|
三类 |
在《安徽理工大学高质量学术期刊及学术会议目录》C类期刊或目录以外的《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CSCD)核心期刊论文 |
2分 |
|
四类 |
以上目录以外的《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CSCD)(扩展)或北大核心论文 |
1分 |
|
五类 |
其他公开出版的学术期刊(含会议论文、增刊等)论文 |
0.5分 |
表2 专利类别及计分表
类别 |
排名及计分 |
备注 |
|
第1 |
第2 |
||
国际发明专利(PCT) |
5分 |
3分 |
①导师排名第1、学生排名第2,可按学生第1计算,限计1项。 ②按照就高原则,论文和专利所有成果中如超过一项成果为导师排名第1、学生排名第2,可按学生第1计算,限计1项。 |
国际发明专利(其他) |
3分 |
/ |
|
国内发明专利 |
3分 |
2分 |
|
发明专利(实审) |
2分 |
/ |
表3 学科竞赛类别及计分表
类别 |
排名及计分 |
备注 |
|||
第1 |
第2 |
第3 |
|||
一类 (国家级) |
特等奖 |
6分 |
5分 |
4分 |
参加同类别学科竞赛的,限计1项;参赛多项的,仅计单项最高分。 |
一等奖 |
5分 |
4分 |
3分 |
||
二等奖 |
4分 |
3分 |
2分 |
||
三等奖 |
3分 |
2分 |
1分 |
||
二类 (省级) |
特等奖 |
5分 |
4分 |
3分 |
|
一等奖 |
4分 |
3分 |
2分 |
||
二等奖 |
3分 |
2分 |
— |
||
三等奖 |
2分 |
— |
— |
||
三类 (市级、校级) |
一等奖 |
2分 |
— |
— |
表4 独立承担项目类别及计分表
类别 |
计分 |
|
纵向科研项目 |
国家级 |
4分 |
省级 |
3分 |
|
创新训练计划项目 |
国家级 |
2分 |
省级 |
1分 |
|
校级 |
0.5分 |
|
创业基金项目 |
— |
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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