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与爆破学院关于评选2024年度研究生 学业奖学金工作的通知
根据《安徽理工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校政〔2021〕111号)、《关于开展 2024 年研究生学年总评及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校党政办〔2024〕226 号)等文件精神,为做好化工与爆破学院2024年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成立化工与爆破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领导组,负责制订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受理学院层面研究生申请,组织实施初评工作,组成如下:
组长:徐泽绵、汪泉
成员:徐泽绵、汪泉、张中标、曹秀军、胡劲松、王君、李忠、程扬帆、疏瑞文、杨萍、李洪伟、杨忠连、焦发存、胡丽芳、夏宝亮、丁士祥、马大成
秘书:胡丽芳
二、奖励对象、等级及奖励标准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资助对象为我院在基本修业年限内的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定向、委培、档案不在学校或有固定工资收入的研究生不参加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评选。具体学业奖学金等级、比例和标准详见表1。
表1 学业奖学金的奖励比例和标准
类别 |
等级 |
比例 |
标准(元) |
备注 |
博士生 |
不分等 |
100% |
17000 |
第1学年 |
硕士生 |
一等 |
60% |
12000 |
|
二等 |
40% |
10000 |
||
博士生 |
一等 |
60% |
18000 |
基本修业年限内的其它学年 |
二等 |
40% |
15000 |
||
硕士生 |
一等 |
20% |
12000 |
|
二等 |
30% |
10000 |
||
三等 |
40% |
8000 |
||
四等 |
10% |
4000 |
三、申请基本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三)诚实守信,品学兼优,无学术不端行为;
(四)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
(五)按时完成报到注册,取得研究生学籍。
四、评审程序
1.个人申请
学院组织召开专门会议,广泛宣传动员,公布学院评审实施细则,指导研究生填写《研究生先进个人和研究生奖学金评选基本情况登记表》、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提交电子文档)。所有申请材料及创新成果提交截止日期为2024年9月17日17:00。
2.学院初评(2024年9月25日前完成)
(1)学习成绩和创新成果认定。
(2)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由从高分到低分,按给定比例进行推荐,若最后一名涉及多人成绩并列时,则由学院评审组对成绩并列相对处于后位的学生组织答辩,以初步确定拟推荐学生名单。
(3)学院公示拟推荐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获得者学生名单,公示时间为2024年9月18日~9月24日。
(4)拟推荐学生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于2024年9月25日下午下班前向学校研究生学院提交材料,由学校评审领导小组审定。
五、工作要求
1.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教育法规,对评奖申请者的资格进行严格审查,杜绝弄虚作假。
2. 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组织对申请学业奖学金的研究生进行初评,同时评审过程中充分尊重学术组织、研究生导师的推荐意见。
3. 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学生,可在学院公示阶段向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诉,学院依据评审委员会意见及时研究并给予答复。如学生对学院作出的答复仍存在异议,可在学校公示阶段向校评审领导小组提请裁决。
附:化工与爆破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细则
安徽理工大学化工与爆破学院
2024 年9 月13 日
附件:
化工与爆破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细则
第一条 申请学生必须是安徽理工大学化工与爆破学院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同时足额缴纳学费和住宿费。
第二条 研究生一年级同学申请学业奖学金,根据《安徽理工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校政〔2021〕111号)文件精神,推荐免试研究生、第一志愿考生可优先申请享受一等奖学金,如一等奖学金指标不够,依入学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为序推荐,如一等奖学金指标有结余,则由调剂生申请,依据调剂生入学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为序推荐;其余研究生可申请享受二等奖学金。
第三条 研究生二年级同学申请学业奖学金,根据《安徽理工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校政〔2021〕111号)文件精神,研究生二年级学业奖学金评审主要依据学习成绩,同时考虑研究生申请时获得的科研成果,其考核方式为:学习成绩占80%,创新成果考核积分成绩占20%,学习成绩为学位课和非学位课加权平均成绩,创新成果考核积分成绩计算办法见第五条。申请一等奖学金比例20%、二等奖学金比例30%、三等奖学金比例40%、四等奖学金比例10%(有不及格课程或总成绩排名全年级后10%的研究生)。
第四条 研究生三年级申请学业奖学金,主要根据科研创新成果及在省级及以上竞赛获奖者情况,同时参照一年级成绩,计算总成绩,其考核方式为:学习成绩占20%,创新成果考核积分成绩占80%,学习成绩为学位课和非学位课加权平均成绩,创新成果考核积分成绩计算办法见第五条,评审委员按照《安徽理工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校政〔2021〕111号)文件给定的一等奖学金20%、二等奖学金30%、三等奖学金40%、四等奖学金10%的比例,根据总成绩的排名顺序确定研究生学业奖学等级。
第五条 创新成果考核积分成绩评定方法
创新成果成绩评定方法以申报人员中最高积分获得者的积分为分母计算,也即,按(申报人的创新成果积分/申报人员中最高创新成果积分)×100×创新成果考核积分成绩占比汇入总成绩。创新成果考核积分计算方法原则上执行《安徽理工大学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创新能力培养与成果考核规定(2021年修订)》(校政[2021]18号)的规定。具体见表1-4。
第六条 相关情况说明
(一)成果计算时限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且须以安徽理工大学为第一作者单位为有效;
(二)学生所获成果必须与本人研究方向相关,创新成果支撑材料除提交复印件外必须提交原件备查。
(三)每学年学业奖学金评审由学院组建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学院院长任主任委员,研究生导师、管理人员、学生代表任委员, 确定本学院获奖学生名单后,在学院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公示无异议。
(四)奖学金等级按上述方法得到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学校下达的指标数安排序由高到低等额推荐;若排序在指标数最后一位涉及多人成绩并列时,按照创新成果积分高低排序,确定推荐学生名单。
(五)本实施细则记分标准经化工与爆破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领导组集体讨论通过,并由化工与爆破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组负责解释。
表 1 论文分类及计分表
等级 |
论文收录数据库 |
计分 |
备注 |
一类 |
在《安徽理工大学高质量学术期刊及学术会议目录》A类期刊或《我国高质量科技期刊分级目录》(T1)期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 |
5分 |
①导师为第1作者、研究生第2作者可作为第1作者计分,但限计1篇; ② 发表ESI收录论文可再计入1分; ③发表多篇五类文章,按1篇计; ④论文均要求提供检索报告,已录用未检索,降一档次计算。 |
二类 |
在《安徽理工大学高质量学术期刊及学术会议目录》B类期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 |
4分 |
|
三类 |
在《安徽理工大学高质量学术期刊及学术会议目录》C类期刊或目录以外的《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CSCD)核心期刊论文 |
2分 |
|
四类 |
以上目录以外的《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CSCD)(扩展)或北大核心论文 |
1分 |
|
五类 |
其他公开出版的学术期刊(含会议论文、增刊等)论文 |
0.5分 |
表2 专利类别及计分表
类别 |
排名及计分 |
备注 |
|
第1 |
第2 |
||
国际发明专利(PCT) |
5分 |
3分 |
①导师排名第1、学生排名第2,可按学生第1计算,限计1项。 ②按照就高原则,论文和专利所有成果中如超过一项成果为导师排名第1、学生排名第2,可按学生第1计算,限计1项。 |
国际发明专利(其他) |
3分 |
— |
|
国内发明专利 |
3分 |
2分 |
|
发明专利(实审) |
2分 |
— |
表3 学科竞赛类别及计分表
类别 |
排名及计分 |
备注 |
|||
第1 |
第2 |
第3 |
|||
一类 (国家级) |
特等奖 |
6分 |
5分 |
4分 |
参加同类别学科竞赛的,限计1项;参赛多项的,仅计单项最高分。 |
一等奖 |
5分 |
4分 |
3分 |
||
二等奖 |
4分 |
3分 |
2分 |
||
三等奖 |
3分 |
2分 |
1分 |
||
二类 (省级) |
特等奖 |
5分 |
4分 |
3分 |
|
一等奖 |
4分 |
3分 |
2分 |
||
二等奖 |
3分 |
2分 |
— |
||
三等奖 |
2分 |
— |
— |
||
三类 (市级、校级) |
一等奖 |
2分 |
— |
— |
表4 独立承担项目类别及计分表
类别 |
计分 |
|
纵向科研项目 |
国家级 |
4分 |
省级 |
3分 |
|
创新训练计划项目 |
国家级 |
2分 |
省级 |
1分 |
|
校级 |
0.5分 |
|
创业基金项目 |
— |
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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