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与爆破学院关于评选2025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工作的通知
为做好化工与爆破学院2025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根据《关于开展2025年研究生学年总评及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校党政办〔2025〕199号)、《安徽理工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2024 年修订)》(校政〔2024〕163 号)文件精神,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化工与爆破学院成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制订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申请组织、初步评审,并接受学生对评审结果的申诉。评审委员会组成如下:
组长:刘 瑞、汪 泉
成员:刘 瑞、汪 泉、张中标、曹秀军、胡劲松、程扬帆、王 君、罗再刚、疏瑞文、杨 萍、李洪伟、杨忠连、焦发存、胡丽芳、夏宝亮、马大成、孔欣雨
秘书:胡丽芳、毛立睿
二、申请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具有奉献精神和团结协作意识;
2.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专业技能精湛,发展潜力突出;
3.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身心健康,综合素质突出,社会责任感强,积极参与社会实践、公益活动;
4.学术型研究生应具有较强的科研创新能力,专业学位研究生应具有较强的专业实践能力。
三、评审程序
1.个人申请
学院公布评审实施细则,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向学院提出申请,如实填写《安徽理工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安徽理工大学研究生主要学术研究成果汇总表》,并提供发表论文的期刊或检索证明、专利授权证书原件、科技竞赛获奖证书原件,及其它需要提交的证明、证书原件。成果计算时限以进入化工与爆破学院研究生学习阶段起至学校下发当年度开展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通知日期为止。如有同学已获得国家奖学金,再次申请国家奖学金,则创新成果统计日期从上次学校下达评选国家奖学金通知日期之后起算。
所有申请材料及创新成果提交截止日期为2025年9月17日17:00。
2.学院初评(2025年9月25日前完成)
(1)创新成果认定阶段。
(2)依据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分细则打分排序,从高分到低分筛选,确定推荐学生名单。
(3)学院公示拟推荐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得者学生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2025年9月18日~9月24日)。
(4)拟推荐学生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于2025年9月25日前向校研究生院提交材料,由学校评审领导小组审定。
四、工作要求
1.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教育法规,杜绝弄虚作假。
2. 认真做好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宣传和评审工作,确保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研究生。
3. 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学生,可在学院公示阶段向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诉,学院依据评审委员会意见及时研究并给予答复。如学生对学院作出的答复仍存在异议,可在学校公示阶段向校评审领导小组提请裁决。
五、评审细则
详见附件《化工与爆破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定细则》。
安徽理工大学化工与爆破学院
2025年9 月12日
化工与爆破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定细则
根据《关于印发〈安徽理工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2024年修订)〉的通知》(校政〔2024〕163号)等文件精神,现制定本评审细则。
第一条 评选范围及奖励标准
1.评选范围: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在基本修业年限内的安徽理工大学全日制非定向在读研究生。定向、委培、人事档案不在学校或有固定工资收入的研究生不参加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直博生和不授予中间学位的(本)硕博连读研究生,按其学籍注册身份参与国家奖学金的申请与评选。
2.奖励标准:博士生每生每年3万元,硕士生每生每年2万元。
3.指标数:按照学校下发的指标数。
第二条 国家奖学金申请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具有奉献精神和团结协作意识;
2.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专业技能精湛,发展潜力突出;
3.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身心健康,综合素质突出,社会责任感强,积极参与社会实践、公益活动;
4.学术型研究生应具有较强的科研创新能力,专业学位研究生应具有较强的专业实践能力。
第三条 评选细则
(一)硕士研究生申请国家奖学金,除符合基本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第 1 条,或第 2 至 7 条中任意两条:
1.在《安徽理工大学高质量学术期刊及学术会议目录》或《我国高质量科技期刊分级目录》上发表学术论文,排名第一或第二(导师排名第一,下同);
2.获与研究内容相关的授权专利(包括国内发明专利、通过PCT 途径申请并授权的日本、德国、俄罗斯、法国、美国、加拿大、英国国际专利以及实用新型专利),排名第一或第二;
3.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国际和全国性专业学科竞赛,“互联网+”、“挑战杯”、“创青春”国家级创新创业大赛以及省教育厅认定的 A/B 类赛事、中国研究生创新实践系列赛事中,获得省级及以上奖项(不含成功参赛奖),排名第一;
4.在体育竞赛中取得显著成绩,参加省级及以上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以上的,集体项目须为上场主力队员;
5.参加导师或导师团队主持的四类及以上项目;或获省部级及以上奖励或可推荐国家科学技术奖的部门设立的科学技术奖(含社会科学奖)(有获奖证书);
6.出版与研究内容相关的学术著作(包括专著、译著),个人撰写3万字及以上,证明材料须明确个人贡献;
7.主持省级创新创业项目已取得阶段性成果,或其它能证明本人具有显著科研能力或突出发展潜力的成果。
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按照创新成果积分排名进行推荐,以申报人员中最高积分获得者的积分为分母计算,也即,按(申报人的创新成果积分/申报人员中最高创新成果积分)×100×创新成果考核积分成绩占比汇入总成绩。创新成果考核积分计算方法见附件。
(二)博士研究生申请国家奖学金,除符合基本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下列学术成果不少于2项,其中第1条成果不少于1项:
1.在《安徽理工大学高质量学术期刊及学术会议目录》(A类)或《我国高质量科技期刊分级目录》(T1)上发表学术论文,排名第一或第二(导师排名第一,下同);
2.获与研究内容相关的授权国内发明专利或通过 PCT 途径申请并授权的日本、德国、俄罗斯、法国、美国、加拿大、英国国际专利,排名第一或第二;
3.参加导师或导师团队主持的二类及以上项目;或获国家级奖励(有获奖证书);或获省部级及以上奖励或可推荐国家科学技术奖的部门设立的科学技术奖(含社会科学奖)的特等、一、二等奖(有获奖证书);
4.出版与研究方向相关的学术著作(专著、译著),排名第一或第二,或个人撰写5万字及以上,证明材料须明确个人贡献;
5.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国际和全国性专业学科竞赛,“互联网+”、“挑战杯”、“创青春”国家级创新创业大赛以及省教育厅认定的A/B类赛事、中国研究生创新实践系列赛事中,获得省级一等奖及以上奖项,排名第一;
6.主持国家级创新训练计划项目已取得阶段性成果,或主持国家级、省级自主创业基金项目,科技成果转化有重要成果,且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
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实行代表作(论文、专利、获奖)评价制度,每位申请人提供评奖时间范围内的1篇论文、专利、学科竞赛获奖创新成果参与积分评奖,创新成果考核积分计算方法见附件。另外,每人可再提供不多于2项创新成果(论文、专利、学科竞赛获奖)供同分情况下辅助排序。辅助排序以排名第一优先原则直接排序。总分相同条件下,按照其他创新成果(项目、国际交流、学术报告、获奖、标准)单项分值的高低确定排序。
(三)研究生出现以下任一情况,不具备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参评资格:
1.违反国家法律、校纪校规受到纪律处分未解除;
2.有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经查证属实;
3.参评学年学籍状态处于休学、保留学籍;
4.超过规定的基本修业年限;
5.无故不按时缴纳学费、住宿费;
6.无故不按时报到注册、因私出国或创业等原因未在校学习;
7.参评学年课程考试不及格或旷考。
其他未尽事宜以《安徽理工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2024年修订)》文件规定为准。
(四)国家奖学金申请
符合国家奖学金申请条件的研究生填写《安徽理工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表》和《安徽理工大学研究生主要学术成果统计表》,根据化工与爆破学院奖助学金评审实施细则,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
新入学的研究生,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初试及复试成绩特别优秀,且本科阶段取得突出成绩者,可以申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硕博连读一年级博士生主要考察硕士阶段学习成绩、学术成果和综合表现。研究生在基本修业年限内可多次申请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但学术成果不得重复使用。
第四条 相关情况说明
(一)成果均需以安徽理工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
(二)学生所获成果必须与本人研究方向相关,创新成果支撑材料除提交复印件外必须提交原件备查。
(三)如有同学已获得国家奖学金,再次申请国家奖学金,则创新成果统计日期从上次学校下达评选国家奖学金通知日期之后起算。
(四)创新成果中,研究生第1作者或导师为第1作者、研究生第2作者发表Nature、Science、Cell正刊者,以及学科竞赛类别中研究生以第1名次获取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挑战杯系列竞赛国家级最高等级者申报国家奖学金,学院直接推荐;
(五)每学年国家奖学金评审由学院成立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由学院主要领导、学术委员会成员、研究生导师、行政管理人员、研究生代表等不少于9人的奇数组成,其中主要领导任主任委员,导师和学术委员会成员的数量应不低于2/3比例。
(六)本实施细则记分标准经化工与爆破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集体讨论通过,并由化工与爆破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解释。
(七)本办法适用于在校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研究生,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创新成果加分细则
附件:
表1论文分类及计分表
等级 |
论文收录数据库 |
计分 |
备注 |
一类 |
Nature、Science、Cell子刊 |
10分 |
①导师为第1作者、研究生第2作者可作为第1作者计分,但限计1篇; ②发表多篇六类文章,按1篇计; ③网络首发及其在线发表,可认定为已收录论文,其他录用类型不计入有效学术成果; ④当年发表论文在学校“预警期刊”目录期刊的不计入有效学术成果; ⑤论文出现共同第一作者时,只认定第一排序作者。 |
二类 |
在《安徽理工大学高质量学术期刊及学术会议目录》A类期刊或《我国高质量科技期刊分级目录》(T1)期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 |
6分 |
|
三类 |
在《安徽理工大学高质量学术期刊及学术会议目录》B类期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 |
4分 |
|
四类 |
在《安徽理工大学高质量学术期刊及学术会议目录》C类期刊或目录以外的《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CSCD)核心期刊论文 |
2分 |
|
五类 |
以上目录以外的《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CSCD)(扩展)或北大核心论文 |
1分 |
|
六类 |
其他公开出版的学术期刊(含会议论文、增刊等)论文 |
0.5分 |
表2专利、软著类别及计分表
类别 |
计分 |
备注 |
国际发明专利(PCT途径申请并授权的日本、德国、俄罗斯、法国、美国、加拿大、英国国际专利) |
6分 |
①导师排名第1、学生排名第2,可按学生第1计算,限计1项; ②按照就高原则,论文和专利所有成果中如超过一项成果为导师排名第1、学生排名第2,可按学生第1计算,限计1项; ③发明专利(国内实审、PCT受理)、实用新型(授权)以及软件著作权(登记)成果中每类型最高仅计1项。 |
国内发明专利(授权) |
4分 |
|
发明专利(国内实审、PCT受理) |
1分 |
|
实用新型(授权) |
1分 |
|
软件著作权(登记) |
1分 |
表3学科竞赛类别及计分表
类别 |
计分 |
备注 |
|
一类 (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原“互联网+”)、挑战杯系列竞赛国家级) |
一等奖(“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金奖,“挑战杯”特等奖) |
20分 |
①一类、二类、三类、四类、五类竞赛分值按照50%、30%、20%占比分别赋予第1、2、3名次人员;一类一等奖排名第1直接推荐。 ②参加同类别学科竞赛的,限计1项;参赛多项的,仅计单项最高分。 |
二等奖(“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银奖,“挑战杯”一等奖) |
15 |
||
三等奖(“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铜奖,“挑战杯”二等奖) |
12 |
||
二类 (省教育厅认定的A类赛事、TOP排行榜赛事国家级) |
一等奖(金奖)及以上 |
12 |
|
二等奖(银奖) |
8 |
||
三等奖(铜奖) |
6 |
||
三类 (省教育厅认定的B类赛事国家级、“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与挑战杯系列竞赛省级) |
一等奖(“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金奖,“挑战杯”特等奖) |
8 |
|
二等奖(“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银奖,“挑战杯”一等奖) |
6 |
||
三等奖(“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铜奖,“挑战杯”二等奖) |
4 |
||
“挑战杯”三等奖 |
2 |
||
四类 (省教育厅认定的A类赛事、TOP排行榜赛事省级) |
一等奖(金奖) |
7 |
|
二等奖(银奖) |
5 |
||
三等奖(铜奖) |
3 |
||
五类 (省教育厅认定的B类赛事省级) |
一等奖(金奖) |
4 |
|
二等奖(银奖) |
3 |
||
三等奖(铜奖) |
2 |
表4独立承担项目类别及计分表
类别 |
计分 |
|
纵向科研项目 |
国家级 |
6分 |
省级 |
3分 |
|
创新基金项目 |
国家级 |
3分 |
省级 |
2分 |
|
校级 |
0.5分 |
|
创业基金项目 |
国家级 |
4分 |
省级 |
2分 |
|
校级 |
1分 |
表5国际交流
类别 |
计分 |
备注 |
|
出国时间 |
1年以上 |
3分 |
①申请到CSC资助且正常开展访学,另加2分。 |
6个月-1年 |
2分 |
||
3个月-6个月 |
1分 |
表6学术报告
类别 |
计分 |
备注 |
|
报告形式 |
国际报告(国外) |
2分 |
①作口头报告计分,海报展示不计分; ②学术报告,限计1项,参加多项的,仅计单项最高分。 |
国际报告(国内) |
1分 |
||
国内报告 |
1分 |
表7 获奖及标准
类别 |
计分 |
备注 |
获奖 |
1分 |
①获奖类别包括政府科技奖项及具有国家科技奖提名资格的全国学会、行业协会科技奖,不区分奖项等级及获奖单位,排名前5名均可以加分; ②标准类别中包括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不区分单位排名,排名前5名均可以加分; ③获奖及标准类创新成果不同内容可累计加分。 |
标准 |
1分 |
上一条:中共安徽理工大学化工与爆破学院委员会关于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下一条:化工与爆破学院关于评选2025年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及先进个人工作的通知